横向科研经费关联业务审批表

日期: 2023-11-13浏览:

科研经费严禁拨付给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条件和资质的单位,严禁对外委任务进行人为分拆,原则上不能拨付给与项目组成员及其亲属等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委托方。

横向科研经费如确有需要,则按科研经费关联业务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一)科研经费关联业务相关定义及范围:利益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指与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人。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指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本人任职或兼职、或亲属在其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单位,或者本人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科研经费关联业务包括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课题)组成员与利益关联方之间的经费转拨、委托任务等行为。

(二)横向科研经费关联业务处理流程:

1、评估论证关联业务承担单位的科研资质和能力。项目负责人提供利益关联方的资质、能力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部(学院)组织论证,成立不少于3名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如专家论证同意,评审结果将在所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2、公示到期无异议后,学部(学院)将横向科研经费关联业务审批单报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备案,并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课题)组办理相关业务及财务报销手续。

(三)科研经费关联业务责任及监督管理

1、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科研经费关联业务未主动公示承诺的,学校将视同非关联业务处理,科研项目负责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学校相关部门保留对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权利,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未主动申报关联事项、未经批准擅自外转经费、关联交易显失公平的,学校将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3、学校对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纪违规责任人,将交有关部门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